一、祭公諫征犬戎(國語·周語)

穆王将征犬戎。祭公谋父谏曰:“不可。先王耀德不观兵。夫兵戢而时动,动则威,观则玩,玩则无震。是故周文公之颂曰:‘载戢干戈,载櫜弓矢。我求懿德,肆于时夏,允王保之。’先王之于民也,懋正其德而厚其性,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;明利害之乡,以文修之,使务利而避害,怀德而畏威,故能保世以滋大。

“昔我先王世后稷,以服事虞夏。及夏之衰也,弃稷不务,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,而自窜于戎狄之间。不敢怠业,时序其德,纂修其绪,修其训典;朝夕恪勤,守以敦笃,奉以忠信。奕世载德,不忝前人。至于武王,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,事神保民,莫不欣喜。商王帝辛,大恶于民,庶民不忍,欣戴武王,以致戎于商牧。是先王非务武也,勤恤民隐,而除其害也。

“夫先王之制,邦内甸服,邦外侯服,侯卫宾服,蛮夷要服,戎狄荒服。甸服者祭,侯服者祀,宾服者享,要服者贡,荒服者王。日祭、月祀、时享、岁贡、终王,先王之训也!有不祭则修意,有不祀则修言,有不享则修文,有不贡则修名,有不王则修德。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,于是乎有刑不祭、伐不祀、征不享、让不贡、告不王。于是乎有刑罚之辟,有攻伐之兵,有征讨之备,有威让之令,有文告之辞。布令陈辞而又不至,则增修于德,而无勤民于远。是以近无不听,远无不服。

“今自大毕、伯士之终也,犬戎氏以其职来王,天子曰:‘予必以不享征之。’且观之兵,其无乃废先王之训,而王几顿乎!吾闻夫犬戎树惇,帅旧德,而守终纯固,其有以御我矣。”

王不听,遂征之。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,自是荒服者不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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