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臧哀伯諫納郜鼎(桓公二年)

夏,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。戊申,纳于大庙。非礼也。
臧哀伯谏曰:“君人者,将昭德塞违,以临照百官。犹惧或失之,故昭令德以示子孙。是以清庙茅屋,大路越席,大羹不致,粢食不凿,昭其俭也。衮冕黻珽,带裳幅舄,衡紞紘綖,昭其度也。藻率鞞鞛,鞶厉游缨,昭其数也。火龙黼黻,昭其文也。五色比象,昭其物也。钖鸾和铃,昭其声也。三辰旂旗,昭其明也。
“夫德,俭而有度,登降有数,文物以纪之,声明以发之,以临照百官。百官于是乎戒惧,而不敢易纪律。今灭德立违,而置其赂器于大庙,以明示百官,百官象之,其又何诛焉?国家之败,由官邪也;官之失德,宠赂章也。郜鼎在庙,章孰甚焉!武王克商,迁九鼎于雒邑,义士犹或非之,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,其若之何?”公不听。
周内史闻之曰:“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!君违,不忘谏之以德。”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